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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买过房子之后,都会去签定一个正式的购房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我们有很多要注意的点,避免后期因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地看相关条款直接就签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纠纷,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更换业主吗。
一、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
1、面积误差要约定处理办法
合同里只约定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例,但未明确“套内建筑面积”与“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下称公摊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例。
在这里提醒买受人:一定要在合同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的处理办法”,以便给自己行使权利留下依据。
2、想办法约定订金性质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订金”的内容,但在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认购书阶段,认购书中又大多数存在“订金”条款,且约定如果买受人不签订合同,订金没收等内容。然而,签订正式合同以后,认购书往往被出卖人收回,因此,一旦出现出卖人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买受人几乎不能行使或无法行使双倍返还订金的权利。因此,建议买受人在合同中应约定订金的内容及订金的性质(依据人民法院的规定,订金条款如未约定订金性质,不适用订金罚则)。
3、索要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无明示出卖人在交房时应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销售面积明细表》——“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的义务,导致买受人在受领商品房时,往往不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变化幅度,而在建筑面积加大的同时,经常出现“套内建筑面积”缩水的现象。旧合同第二条约定,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在这种有利于买受人的提示性条款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尚且大量存在出卖人不向买受人履行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义务的现象,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这种提示性条款,买受人的利益更无法保障,买受人完全处于一种糊涂消费的状况。
4、合同还有不合逻辑之处
所有权或使用权本已无可争议的内容,不应再作为可商议的条款。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7条关于“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和“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本应归买受人享有(当然要服从物业的整体管理且不影响市容),但在实际售房中,出卖人往往将其约定为“归出卖人所有”,而且不能协商。那就是说,买受人必须认同出卖人的侵权行为,否则就别买房。对不合逻辑之处,合同范本应加以限制和约束。
二、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更换业主吗
购房合同可以更换业主。但是要注意以下两点:
1、如果购房合同已在房产局备案了,就必须注销原购房合同,再和开发商签订变更户主名的新购房合同。
2、如果合同在房产局没有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一下,把合同和首付款收据更改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更换业主吗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签订购房合同相关知识,更多装修知识、装修公司评价、装修案例请继续关注。
天津买房4大误区,中招一条买不到房!
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众所周知,农村房屋是建立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而农村村民对农村宅基地仅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是由我国集体土地所有制所决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严禁买卖农村宅基地。而对于其上的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二、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买房是大事,需谨慎而行,决定买一套房时,肯定有多个理由。可是中国人买房有着古怪的逻辑,也就是所谓的买房“死穴”!
死穴一:攒足够的钱买房
这绝对是一个错误理念。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流传已久的故事:有一位美国老太太一生中都以贷款提前消费,临死前刚好把贷款还清。而一位中国老太太,天天省吃俭用,存钱准备以后享
用,存到足够钱的时候,她就得病去世了。这两位老太太在天堂见面后,彼此交换心得。中国老太太说:“还是你聪明,哪象我,只是苦了自己。”
解穴方法:攒钱是中国老百姓的优良传统,攒钱也是理财的第一步,但是我们不是为了攒钱而攒钱。没钱不等于你不可以买房,否则等你攒到足够的钱时你又追不
到房价的高度了。很多人每日精打细算,要攒到足够的钱才买房,有的甚至说付了全款心里就踏实了。其实,购房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窍门的。盘算一下银行贷款
的利息,以及你常用的投资工具的收益率。
死穴二:买涨不买跌
在房地产市场上,买了房的人无不盼望大涨,没买的无不盼望大跌。几乎很少看到有异常冷静的市民。
“曾经有一套四环内的房子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房价上涨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立刻买下不止那一套房的很多套房……”在中国,关于房子以及地产商的冷笑话,你可以找到无数。
当房价直上云霄之际,很多人亟不可待的涌进“楼市”,请注意“楼市”这个词汇,这寓意着和股市一样,房地产成为了中国人的投资市场。
2008年底,国内房地产跌声一片,部分有自主需求的人完全可以适当考虑出手买房,但是很多人认为房价还会继续跌,坚持再等。2009年初,房价上行继而上涨20%,很多人又急了,害怕自己不买就没有了,拿着钱往里砸,多花了几十万。
这是一种奇特的心理,买涨不买跌。在房市,也许永远没有顶和底,也没有哪个人会知道未来跌多少涨多少。涨就是跌的开始,而跌就是涨的先兆。
解穴办法:在别人还在犹豫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果断,这样才不会白白浪费自己的血汗钱。
死穴三:买房要一次性到位
这是一个让很多人犯理念错误的观念。有的人甚至为了所谓的一次性到位花费了很大成本,到后来卖房时才发现自己是浪费的。
比如单身时买房本可以考虑位置好的小户型,结果为了大面积买在了五环外;有人考虑买房孩子上学是否方便,其时他才刚刚结婚;有人左避高压线右逃化粪池,结果小区边被市政规划出个垃圾焚烧场……
现代社会发展迅猛,各种新东西层出不穷,也许你今天的想法确实是这样,但过几年,你的家庭、工作需要、职业改变、经济收入等等也许会发生变化,到那时你的计划和想法又会不一样。
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好了,你肯定会不满足要改善居住条件;如果你经济不好,而你的房子升值了,为什么不可以卖掉换取现金来发展个人事业?
解穴办法:一次到位只是你目前阶段“归宿式”的想法,发生变化的可能要比什么都没变的可能大得多,因此不要早早就背着房子这个沉重的壳吧,看得轻松点,
想想到目前为止,我们谁一直居住在同一所房屋中?关于买房我们也只能做5~8年的打算,至于5年后,那就看发生了什么变化吧。
死穴四:只买便宜不买贵
俗话说:人不识货钱识货。只图价格便宜,是很难买到好东西的,虽然谁都知道便宜无好货,却总希望自己是那个捡缺的人。
有一朋友在房价高涨之际,更加热切地想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终于在燕郊购得一套他心仪户型的房屋。可是,世间就怕这个“可是”,燕郊离他上班地点太远,
他还是租住在走路就能到的单位附近,那么出租吧,可是上班族嫌燕郊的房子太远,退休的干嘛住到燕郊呢?于是,至今空置,买房资金被套牢。
请记得,贵一定有贵的价值,对于房子,长远的看来,便宜的会越来越便宜,贵的永远更贵。这就需要用未来的眼光来看现在。
解穴办法:不要买已经透支未来很多年的房子,当然有些低价的房子,如果你清楚它所处地段的规划,也是一种投资。买房自住如果不作为投资项目,也会希望至
少能够保值。所以买房子,一定要买好的。无论是未来增值还是转手都容易。如果手头真的没资金,不好的房子买了也是负债资产。如何把风险最小化,把价值最大
化,这是每一个买房者需要思考学习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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